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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2017年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办发布时间: 2017-06-20 本文已被浏览 2984

一、学校全称:皖西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播音与主持艺术15人,音乐学15

六、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

2、湖南省2017年音乐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采用湖南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因此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需参加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需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湖南省规定的专业课统考合格线。

3、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5、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原则

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湖南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课高考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语文、数学、英语、其它科目。

八、学费标准:播音与主持艺术(7000/年)、音乐学(5000/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皖西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联系方式:

邮编:237012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咨询电话:05643305015(招办、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wxc.edu.cn/E-mail:jwczsb@wxc.edu.cn

十一、 本章程由皖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